集团公司召开第十二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
发布时间:2012/12/26 9:22:25 浏览次数:11151次
2012年12月26日,集团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。董事长、总经理郭士林,党委书记龚伟力,副总经理李华中、戴书利、杨怀军、付晓东、马友利出席会议。各职工代表团参加会议。
董事长、总经理郭士林作的《工作报告》对2012年的工作进行了认真分析;对实现集团公司稳中求进,进中求好,好中求快的发展方向和目标,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。同时,《工作报告》还明确了2013年工作的指导思想,并安排部署了2013年的重要工作,即重点抓好“八个突出”:突出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,突出人力资源管理,突出任务开发工作,突出过程控制(管理),突出竣工决算工作,突出风险控制(管理),突出和谐稳定,突出落实效果。
副总会计师、财务处处长刘建须作了《2012年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务收支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》。会议审核通过了《对于规范集团公司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》、《对于对建造师职业资格人员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、生产工作岗位高技能人员实行岗位津贴的暂行规定》、《集团公司土地、房屋管理办法》、《对于职代会职工代表意见和建议收集处理的暂行办法》等重要文件。
会上,对2012年度集团公司生产(工作)标兵(李延云、马文斌、王永军、高向领、吴军正、张建平、尤建生、张新才、李文彬、赵利民),先进生产(工作)者(程国方、戴天、崔学武、薛晓刚、宋福贞、尉恒涛、张海民、周仕飞、王树成、郭彦淑)进行了隆重表彰。
党委书记龚伟力作的《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,坚定信心,率先垂范,勇于担当,攻坚克难,为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人物而努力奋斗》,就贯彻落实十二届四次职代会精神,努力完成明年的奋斗目标和各项工作人物,向集团公司各级党员干部提出三点要求:一在政治上要忠诚坚定,二在观念上要顾全大局,三在工作上要勇于担当。
大会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,圆满结束。